研究實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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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執行成效及績效評核

石門水庫為桃園地區之主要水源,近10年來颱風相繼來襲,引發嚴重土石災害,巨量泥砂沖入水庫之結果,導致石門水庫及其上游溪水混濁,水庫原水濁度常飆高至數萬度,並因泥砂沉降緩慢,原水濁度持續數日未下降,遠超過淨水廠處理能力,致使淨水廠產能遽降,甚至被迫關廠,供水區立即停水或分區供水。為確保石門水庫營運功能、上游集水區水域環境之保育及有效提升其供水能力,保障民眾用水權益,立法院業於民國95年1月13日三讀通過「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並於同年1月27日公告實施。同時依據特別條例第三條擬訂『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以下簡稱整治計畫),以加快水庫治理速度,降低缺水風險。整體計畫分兩階段施行,全部期程在第2階段經2次修正執行計畫後,報院核定調整至民國104年6月完成。

  為呈現全程整治計畫績效及執行成效,及延續96年度於第1階段辦理之「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績效評核」計畫,經濟部水利署成立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執行成效及績效評核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辦理98~100年之績效評核,以掌握工程建設之品質與進度,並適當評估工程之執行狀況;同時以系統化方式串聯水庫上、中、下游治理成果,將其效益以整體面進行檢討評估,包含目標達成面、功能成效面、高濁度缺水分析等項目,提出整治計畫執行成效總報告。
  本計畫執行期間除提出期初、5次期中及期末報告書外,並已協助機關完成整治計畫第2階段修正執行計畫、2階段第2次修正執行計畫、98年度執行檢討報告、99年度執行檢討報告、100年度執行檢討報告、98年度績效評核報告、99年度績效評核報告、100年度績效評核報告及第1階段執行成效報告等報告之提送。行政協助事項方面,除定期協助整治計畫下各會議之行政工作外,已於民國99年3月10日、民國99年12月17日、民國100年4月15日、民國100年12月22日及民國101年5月10日分別辦理「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第1階段)執行成果檢討座談會」、「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99年度)委託研究成果研討會」、「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99年)執行成果檢討座談會」、「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100年度)委辦計畫成果發表會」 及「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執行成果檢討座談會」等共計5場次之座談會及研討會。
  本計畫除完成本總報告外,並同時完成 (1)「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執行成效總報告(95-100年)」,內容依據整治計畫各執行單位於民國95年至100年之工作執行成果,利用相關調查資料與研究數據,配合科學化方法提出整治計畫之成效,(2)「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績效評核(98~100年)」報告,內容為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案第2階段執行以來,歷年之績效評核成果彙整,以及(3)「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委辦計畫成果摘要彙編集」,其內容為彙整95-100年度結案並以特別預算支應之研究計畫成果摘要等3本報告,以呈現整治計畫95-100年執行期間整體風貌。
  本總報告書內容主要依據工作項目區分為「整治計畫執行成效總報告(95-100年)」、「98-100年度績效評核」及「行政協助」三大面向進行編撰,針對本計畫自98年8月20日起至101年6月工作項目之執行成果做整體性的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