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警戒水位與區域排水警戒雨量之檢討與應用
近年來台灣水文特性有明顯改變與影響,區域降雨集中,各流域降雨量時有接近或超過河川可容納之設計雨量情形發生,且低窪地區在短時間內無法及時排放雨水而造成淹水災情。特別是98年莫拉克颱風後,對河川警戒水位與區域排水警戒雨量之應用有更高之期望,本計畫成果可用於河防安全與保全區域之通知、勸離或撤離之參考依據。因此,若能在淹水前多爭取有限的救災時間,則耗費的人力與物力將可降低,且救災困難度亦會降低。
本計畫研究重點說明如下:
1. <!--[endif]-->針對現有83處水位站之警戒水位檢討,並有中央管與縣管河川等73處水位站尚未設置警戒水位一併進行評估與訂定,且今年度將預計於中央管河川與區域排水新增設置48處水位站有待其警戒水位之訂定,故初估約有204處水位站需要檢討、評估與增其修訂警戒水位。
2. <!--[endif]-->水利署於98年度完成第五河川局所轄中央管區域排水警戒雨量之訂定,藉由今年度汛期間進行颱洪事件之檢驗,以落實實際應用之需,並達後續公告實施之目的。
3. <!--[endif]-->為讓防汛相關人員瞭解警戒水位訂定方法與實做,於本年度將舉行三場以上之警戒水位訂定之教育訓練,培訓水利署及所屬河川局與縣市政府等相關工作人員,期能為日後防汛作業需求而可自行修訂河川或區域排水之警戒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