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塞湖危險度、危害度評估方法與堰塞湖處置資訊管理系統建置
災害的形成必須具備致災體和受災體兩方面條件,前者是自然動力作用所造成的災害活動;後者是人類勞動創造的物質財富以及自然界提供給人類直接開發利用資源和環境,只有這兩方面同時具備時,才能出現災害過程。這兩方面條件不但決定災害是否發生,而且決定了成災規模的大小。
堰塞湖所造成災害具有突發性災害(潰壩洪水)及緩慢性災害(土砂、河道淤積問題)特性。其中突發性災害活動階段相當短暫,這類災害的評估主要是天然壩形成後(災前)的危險度和潰壩後的危害度,以防災減災工作角度,災前危險之危害度評估尤為重要,乃為堰塞湖防災的工作和研究重點。本計畫之目的旨在建立堰塞湖危險度、危害度評估方法,並建置以GIS為平台之堰塞湖處置資訊管理系統,用以提供堰塞湖防災緊急應變與決策處置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