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污染潛勢工業區污染源調查及管制計畫(第四期)
為掌握國內高污染潛勢工業區之土壤及地下水品質狀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辦理「高污染潛勢工業區污染源調查及管制計畫(第四期)」,依據全國工業區土壤及地下水品質管理燈號分級狀況,選擇桃園市幼獅工業區及高雄市臨海工業區等2處分屬紅燈與橘燈之工業區,作為本年度調查對象。
現場調查分兩大部分進行,第一部分為工業區水文地質調查,包含工業區內之地球物理探測及地質鑽探等,以掌握工業區之水文地質現況;第二部分則為工業區內之工廠調查,透過工廠實地的現勘與訪談,由環境場址評估結果,篩選具高污染潛勢工廠進場調查。調查方式主要由工廠污染潛勢評估結果,應用地球物理探測技術,搭配現場即時偵測設備與篩試工具,針對高污染潛勢區域進行土壤及地下水調查及查證作業。最後,依據前述調查結果,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並提出後續行政管制措施之建議。
本計畫共完成2處工業區114處工廠環境場址評估作業,並篩選出具高污染潛勢8處工廠進行調查,調查結果中共計1處工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之土壤及地下水檢測結果超過管制標準,4處工廠(○○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之土壤檢測結果超過管制標準。在土壤方面超過管制標準項目包括有重金屬鉻、銅、鋅、鎳,苯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在地下水方面則為苯及萘。針對土壤或地下水超過污染管制標準之工廠,建議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規定進行公告列管,並列為污染行為人,同時要求其進行後續污染改善作業,避免污染持續擴散。
依據健康風險評估結果,本計畫調查之2處工業區目前污染情形對於調查範圍內受體不具有致癌及非致癌性風險,而臨海工業區部份場址仍使用地下水進行澆灌及冷卻用水使用,雖然就目前現況所假設之暴露情境下,並未具有地下水途徑之暴露風險,仍建議廠方不再使用地下水作為澆灌等用途,且環保機關必須就地下水使用進行適當管制,才能確保該暴露途徑不至於發生;在土壤方面則有裸露地表,故有食入、吸入、誤食土壤之可能風險,雖在保守評估下總致癌風險及非致癌風險皆已低於目標值,仍建議在土壤上進行鋪面隔絕直接接觸土壤之途徑,並持續進行工業區內土壤及地下水監測以掌握污染物濃度變化及保障廠區內從業人員之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