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實績

返回

河川尋常洪水位行水區域劃定有關一定範圍之檢討研訂

本研究計畫之目的在由技術面、經濟面與法制面三個面向探討現行河川尋常洪水位行水區域劃定加列「一定範圍」所產生的問題,並選定特定河川為案例進行分析。

在技術面,本計畫評估各種不確定性因子對尋常洪水位行水區域劃設之影響,及其所帶來的風險性,以檢核現行尋常洪水位行水區域加列一定範圍作法的合理性及可行性。不確定性分析結果證實,尋常洪水位可能因受水文因子(如降雨量)與水理因子(如糙度係數)等不確定性之影響,可能具有相當程度被低估之風險。因此,水利署所訂定尋常洪水位行水區域劃定加列「一定範圍」證明可有效降低上述風險,對行水區域劃設結果可靠度之提高,確實有其必要性。

本計畫於經濟面,進一步考量人類活動的影響,以建立河川尋常洪水位行水區劃定有關一定範圍的經濟分析架構。其中需依據技術面不確定性分析的結果,配合成本效益分析的理論,討論與確認河川尋常洪水位行水區劃定有關一定範圍之可實行性,並提出其他面向,包括社會面、生態面的分析方法。以南河溪為例,結果顯示:以現行之河川尋常洪水位行水區域劃定之標準,無經濟誘因需增加或減少劃定之範圍。

在法制面上,本計畫首先檢討現行尋常洪水位行水區域劃定相關法令是否符合行政程序法以及法制作業相關規定,並進一步檢討水利法對於尋常洪水位行水區域劃定之實質授權內容,再就我國其他與河川尋常洪水位行水區域劃定可能相關之法令進行分析,以分析是否有競合問題存在。最後本計畫就現行法對於尋常洪水位行水區域劃定之一定範圍規定,運用技術面與經濟面之研究成果,以法學方法論進行解釋分析,而確定現行法並無不當之處,並就此提出為便利法律解釋之修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