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東區中央管河川警戒水位檢討及訂定(1/2)
鑒於警戒水位為颱洪緊急應變中心與河防管理單位於颱洪豪雨期間研判是否啓動緊急應變措施之參考依據,攸關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故適時修訂警戒水位值及檢討其相關作業有其必要性。本計畫分兩年進行中、南、東區十六條中央管河川之警戒水位檢討,第一(95)年度工作針對濁水溪、朴子溪、八掌溪、鹽水溪、二仁溪、阿公店溪、高屏溪及花蓮溪等八條中央管河川之警戒水位值加以檢討,研究重點分為以下六部份:
一、警戒水位值訂定與外水溢淹潛勢區域圈定。
二、警戒水位站數量、位置及定位之決定。
三、建議橋樑劃設水尺之位置。
四、提出與相關防救災計畫配合建議。
五、「河川警戒水位值修訂說明及原則」修訂稿與「中央管河川警戒水位訂定檢討之參考手冊(初稿)」。
六、與地方座談會。